1、交強險
交強險是國家強制性購買的險種。如未按規定購買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并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所以這個險是不買都不行的。它是一種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費用:轎車5個座的為950元《新車》面包車1100元《新車》 如果沒出險的情況下,每年優惠10%。車船稅按排量來計算。 1.0以上的為480元,1.0以下的為300元。 新車為按月購買的。
例如:奧拓車 2015年3月份車 首先950第二年優惠10%為855元,因此車為1.0以下排量的車,再加上300元。共計為1155元。例如:大眾寶來2014年3月份車 首先950第三年優惠20%為760元。因此車為1.0以上排量的車,再加上480元車船稅。共計為1240元。
2、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者責任保險屬于責任險范疇,屬于廣義的財產保險類別,第三者責任險與交強險不同的是,交強險有責無責都要賠,而第三者責任險有責賠,無責不賠。
另外,商業險中的第三者責任險是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人遭受人身傷亡、財產的直接損毀,保險公司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和保險合同進行賠償。
只需要交強險和第三險!
交強險是為了防止車輛沒保險,撞了人以后有的車主會賠不起。所以我認為如果買了三者險,就不應該再讓買交強險。只有不買三者險的才有必要買交強險。再說交強險賠付額太低,買了三者險50萬,100萬,還有必要再買交強險嗎?
鄭州道路救援